【上訴得直】3歲男孫泳池溺斃祖父忽略罪成上訴得直 法官指祖父遺憾一生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25 15:09

最後更新: 2022/07/25 15:11

分享:

分享:

3歲男孫泳池溺斃祖父忽略罪成上訴得直,法官指祖父遺憾一生。(資料圖片)

3歲大男童於祖父母位於大埔康樂園住所的吹氣泳池嬉水期間,要求脫氣充氣手袖,7旬祖父批准及繼續看管男孫。惟祖父其後「瞌著咗」,男孫最終被發現於大池底,經急救後不治。祖父其後被裁定對所看管兒童忽略罪成判緩刑,祖父提出上訴,高院法官今(25日)頒下判詞裁定上訴得直。法官認為原審裁判官推斷上訴人事發時意識到自己有瞌睡的風險,仍執意冒險將男置於溺水風險,結論並不穩妥,裁定上訴得直,攔置定罪,並指本案屬不幸意外,相信令上訴人遺憾一生。

上訴人李群超,事發於2020年6月22日,上訴人與妻子及兩名到其住所留宿的孫兒於吹氣泳池嬉水。祖母與孫女先返回獨立屋洗澡,3歲男孫則在吹氣泳池嬉水,上訴人則坐在椅子看管。其間男孫因不方便活動而要求脫水吹氣手袖,祖父批准,並續於距離吹氣泳池約8至10米距離的椅子看管男孫。

惟上訴人期間「瞌著咗」,醒來後發現男孫不知所蹤,以為他已上樓與祖母一起,最終於大池底發現男孫,經急救後不治。祖父經審訊後,被裁定對所看管兒童忽略罪成,被判監2個月,緩刑18個月,上訴人就定罪提出上訴。

法官於判詞中指,本案的關鍵是上訴人是否知道男孫有溺水的風險,但仍做了一個有意識的決定冒險行事,而決定是否不合理。法官認為關鍵在於上訴人是否有可能真誠地相信,他於8 至10 米外觀察已經足夠確保男孫的安全,若有這個可能,上訴人便不應被定罪。

法官同意若讓1名幼童在沒有成人看管的情況下獨自嬉水,可能構成「罔顧」他溺水的風險。但正如上訴一方所指,任何活動都有風險,但並不是讓兒童進行有風險的活動便是不合理,構成法律上的「罔顧」。法律不可能要求「零風險」,也不要求兒童監管者百分之一百排除任何可以想像到的風險。法官因此認為以上裁斷,均足以使上訴人的定罪變得不安全及不穩妥。

至於於上訴人是否意會到自己會「瞌著」而不能看管男孫,法官指案中證據未能直接證明上訴人主觀地知道自己有瞌睡的危險,裁判官是依靠推論上訴人當時有此認知。法官指裁判官有權就上訴人證供的不同部分給予不同的比重,但不代表可以斷章取義。

法官接納上訴一方陳詞所指,一個對孫兒愛護有加的祖父,若真的意會到孫兒有溺水的風險,又意識到自己有瞌睡的風險,是否還會冒險忽略他,法官因此認為裁判官推定上訴人事發時意識到自己有瞌睡的風險,結論並不安全及穩妥的。

法官同意上訴一方所指,本案唯一可能被視為「忽略」的情節,是上訴人瞌睡導致不能看管男孫。但這並不足以構成控罪,因須考慮上訴人當時是否意識到自己有機會瞌睡,而仍執意地冒險,將男孫置於溺水的風險。

法官形容本案是一件非常不幸的意外,並對上訴人一家的遭遇深表同情,相信是次意外足以令到上訴人遺憾一生,甚至難以面對家人。然而,上訴人是否須負上刑責,必須依據法理及證據作決定,法官因此裁定上訴得直,並將判刑擱置。

政府派發電子消費券 一文看清最新商場商戶優惠:https://bit.ly/3xdMkJc

HKET APP健康台更多都市疾病影片:https://bit.ly/3cNFwr7

hket App已全面升級,TOPick為大家推出一系列親子、健康、娛樂、港聞及休閒生活資訊及Video。立即下載:https://bit.ly/34FTtW9

記者:林育慧